川R877B9比亚迪牌小型轿车(不含车牌)棕色S7

起拍价:¥1.05万元     评估价:¥1.5万元     标的物保证金:0.1万元
标的状态:
0
标的类型:
机动车
所在城市:
12
处置法院:
阆中市人民法院
开拍时间:
拍卖已结束
结束时间:
2025-04-16 10:00:00
         拍卖链接                                       看样预约通道
详细参数
权证信息
  • 执行裁定书案号:无
  • 产权证:无
  • 土地性质:无
标的物详情

阆中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5)川1381执恢70

   阆中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41510时至 2025416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川R877B9比亚迪牌小型轿车(不含车牌)棕色S7网询价:15000元,起拍价:10500元,保证金:1000元,加价幅度:100元。

费用负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办理过户,过户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保险逾期等费用均按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及可能已产生的扣分均由买受人承担)。一切影响机动车正常使用的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若需维修,费用需自行承担。买受人需自行提车,费用自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请在垫付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他特别说明:有查封,行驶证、无车辆登记证书、亏电,违章事故情况不详,保险已到期,有违章未处理。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约定统一看样时间,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联系方式: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9938779687或者请登录http//www.sfupw.com/网站自助预约。

三、拍卖裁定与拍卖通知邮寄送达情况:已送达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7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详见须知)。(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六、尾款缴纳期限: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纳到银行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帐户(户名:阆中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阆中七里分理处,账号:(6232813670003582624),并备注“执行案号【(2025)1381执恢70号】余款”)

2、支付宝网付款: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的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九、买受人必须在尾款缴纳期限内向法院缴付全额尾款。有需要贷款的竞买人请在开拍前留足时间自行联系,完成贷款资料的提交与审核,确认有贷款资格后再参与竞拍,相关贷款问题与本院无关。如买受人在贷款能否通过审批都不确定的情况下盲目竞拍而导致悔拍,可能造成的保证金被没收等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公告中的付款期内贷款无法到法院即视为违约, 依法没收保证金,贷款咨询400-9959166

十、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拍卖须知》有关拍卖(变卖)法律规则;竞买特别提醒、标的物概述请查看《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承办人电话:0817-6357237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817-635722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标的物相关咨询: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9938779687

本院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

 

 

 

                                            阆中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十